地下车库配电问题的解决方案

  摘要:阐述了北京市电力公司对车库内局管变电所的要求, 以及车库中常见问题, 如配电箱的设置原则、低压电缆的敷设、电气管线的标识、照明灯具的安装、应急照明的设置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变电所 配电 线路敷设 照明 手机信号放大 停车管理

  近几年笔者先后承担了柏林爱乐二组团、三组团、柏林爱乐会所、融泽府、阳光上东、迎宾广场、燕郊天洋城等工程大型地下车库的设计任务, 对于车库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案, 以及车库设计中存在的不足, 总结了一些体会及认识。

  1 变电所的处理

  1. 1 变电所的位置

  正上方或侧上方不能是经常积水的场所; 不能在爆炸危险场所以内; 接近负荷中心; 变电所的开门方向最好朝向车道, 以方便设备运输; 出线侧尽量不要贴临汽车坡道, 否则进出线不方便处理。

  1. 2 变电所对建筑专业的要求

  a . 局管变电所净高不宜小于3 . 5 m, 梁下高度不宜小于3 . 0 m, 电缆夹层层高不得小于2 . 1 m; 需要设置2 个独立的向外开启的门, 门宽要求1 . 8 m,高度为2 . 4 m; 变电所的面积不宜小于150 m2, 当变电所的形状不规则或变电所内有结构柱时, 应适当加大变电所的面积。虽然局管变电所的设计由北京市电力公司的专业公司完成, 但设计院在出图前最好对变电所内的布置有一个简单的方案, 以免后期与北京市电力公司的专业公司配合不畅造成各个专业的返工。

  b . 自管变电所可根据负荷容量、配电形式及进出线的方式确定变压器的容量, 以及高、低压配电柜的数量等, 从而确定变电所的面积、层高等建筑条件, 但高压分界室仍应做2 . 1 m 高的夹层, 且夹层底板不应低于同层建筑的底板。

  c . 当变电所利用地下公共通道作为设备运输通道时, 通道净高不应小于2 . 5 m, 宽度不应小于2 m;当采用吊装口作为运输通道时, 吊装口的尺寸不应小于1 . 8 m × 2 . 5 m, 且吊装口上方应安装吊装用(吊钩) 钢梁, 满足5 t 荷载要求, 吊装口如在室外地面上, 应高出室外地面0 . 5 m 或做防雨小屋, 当吊装口深度超过7 m 时, 吊装口尺寸应适当加大, 并安装爬梯。当变电所室内外存在高差时, 不能利用台阶的形式进行处理, 应采用小于12° 的斜坡处理。

 

  1. 3 变电所对结构及暖通专业的要求

  a . 局管变电所的荷载为: 每台变压器4 . 5 t、环网柜每面0 . 2 t、低压开关柜每面0 . 6 t。当变电所内通风不良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发热量可按15 kW 进行考虑, 进风按30℃, 出风按40℃ 计算通风量。当高压柜采用SF6开关时, 室内及电缆夹层内应分别设置进出风口。

  b . 自管变电所可将电气专业要求及各配电设备的需求分别提供给结构及暖通专业。

  1. 4 高压进线和低压出线的处理

  a . 电缆通过外线到单体工程。根据北京市电力公司要求, 局管变电所低压出线预埋24 根Φ 150 钢管, 按3 排(每排8 根) 进行预埋, 高度约0 . 7 m,变电所(车库) 顶板厚度按0.4 m 考虑, 覆土按1.8 m考虑, 室外低压电缆井最小深度为3 . 1 m, 且低压电缆在室外电缆井内要经过连续两次弯曲后方可进入到变电所。从电缆弯曲的角度考虑低压电缆井越深电缆施工越方便, 但从电缆井本身施工和日后维修的角度考虑电缆井越浅越有利, 高压同样存在这一问题。因此建议将高低压进、出线处的电气竖井顶板抬升, 抬升高度以电缆不经弯曲直接进入变电所的电气竖井为宜, 一般情况下电气竖井抬升高度可以室外覆土深度为准, 电气竖井顶板上的覆土深度在0 . 4 ~ 0 . 5 m 即可。电气竖井抬升前后电缆进出的对比见图1、图2。另外, 考虑到变电所内高低压设备布置的方便,电气竖井在变电所的墙角处布置为宜, 高低压电气竖井的净宽不宜小于1 200 mm, 有条件时最好能做到1 500 mm 以上。

  b . 电缆在车库内通过地槽到单体工程。考虑到电缆施工及后期维护的方便, 从变电所到单体工程的电缆, 北京市电力公司原则上不同意采用线槽的方式敷设, 而采用地槽的方式进行敷设。考虑到行车及停车的方便, 地槽的走向应尽量少跨越车道, 尽量不要沿停车位的中间敷设, 笔者认为沿结构(或建筑)墙的边缘敷设应是比较好的方案之一; 另外在设计地槽的走向之前应清楚排水沟的位置, 地槽不应与其交叉。地槽的宽度应根据电缆的数量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留, 笔者按北京市电力公司电缆处的要求列出了地槽的宽度尺寸(由于地槽盖板长度统一为600 mm, 因此单条地槽宽度最大为600 mm, 当按实际电缆数量敷设的地槽宽度大于600 mm时, 需要两条甚至多条地槽拼装)。地槽宽度视电缆根数而定, 见下表(仅供设计参考)。

 

  2 配电及线路敷设

  2. 1 配电

  a . Ⅰ类汽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应按一级负荷进行供电; Ⅱ、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应按二级负荷进行供电。

  b . 当车库内消防负荷比较多时, 为减少变电所(或配电室) 内的出线回路, 可在车库内设置两个电源的配电总箱。

  c . 对于用电量比较大的风机和水泵, 不能采用直接启动方式。

  d . 对汽车库内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采用耐火电缆, 且电缆应敷设在防火线槽内或穿金属钢管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

  2. 2 配电箱的设置原则

  a . 由于大型地下车库防火分区较多, 配电系统比较复杂, 为减少变电所(或配电室) 内的出线回路, 建议每个防火分区分别设置普通照明箱、应急照明箱和动力配电箱。

  b . 配电箱宜集中设置(供电方便, 减少低压电缆线槽分支), 位置应便于操作, 且不应妨碍行/ 停车;当配电箱集中安装于防排烟风机房的侧墙时, 为进出线及操作方便, 不宜安装于风道正下方的墙上。

  c . 风机房内的配电箱应躲开风机和风道, 避免安装以后不能打开箱门, 同时位置应明显, 便于操作。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755-3280472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chen@szchint.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